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
主题是“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船舶火灾是比较常见
且危险性较大的一类事故
诱因多、速度快、救援难、损失大
轻则船舶或货物受损
重则人员伤亡
甚至船舶全损或灭失
小编梳理了近年来船舶火灾事故案例
希望船员朋友们
引以为鉴,警钟长鸣!
案例
2022年1月7日1705时许,一艘货船在长江#76红浮附近发生火灾,造成船尾生活区全部烧毁,并有向机舱蔓延的趋势。经过1个多小时奋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 2022年3月23日晚,镇江扬中太平洲捷水道一艘货船突发火灾。经过4个多小时奋力扑救,大火终于在次日凌晨1点多被成功扑灭。 2022年3月28日1145时许,长江#72北侧七圩专用航道附近水域一货船生活区突发火灾。经全力扑救,1320时许大火被成功扑灭。 2022年4月15日1330时许,常泰长江大桥施工水域一上行船舶尾部浓烟滚滚,发生火灾。经全力扑救,1400时许大火被成功扑灭。 2022年4月19日上午0650时许,长江#14停泊区锚泊的一艘货船驾驶室失火,火势快速蔓延。经全力扑救,0740时许大火被成功扑灭。 2022年5月9日晚2200时许,一艘货船在长江#42黑浮上行航道内航行时生活区着火。经过近1小时的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
22年6月20日 ,长江#8-1停泊区一顶推船队生活区失火。经过近三十分钟的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 船舶防火需注意! “四禁止一遵守” 1.禁止违规明火作业。明火作业须经船长同意(港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作业前查清周围及上下临近各舱有无易燃物。 2.禁止随意吸烟。船员应当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结束后清理现场,防止因烟灰火星“乱窜”导致火情。 3.禁止私用电气设备。船上禁止私自使用移动式明火炉,使用电炉、吹风机、电水壶、电熨斗等电热器具时,人不离开,用后拔掉电源。 4.禁止堆存易燃物品。废弃的棉纱布、破布,特别是油抹布不得随意丢弃或堆存,应当根据规范及时处理,以防自燃。 5.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与防火防爆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员帮pro “三位一体”缺一不可 船员应当切实提高防火防灾意识,杜绝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状态,如防火门人为常开、火警报警系统人为关闭等小细节,就可能酿成大祸。 船舶应当保持适航状态,机舱各类电气设施、电气线路以及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查和保养。 船公司应切实担负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的生产经营理念,及时更新设施设备,督促船员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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