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考公的同学讲讲:中国海事的历史沿革 #中国海员
上周,小编在学校操场遇到一位“港监”退休职工。他兴致勃勃的聊起了当年刚参加工作那会的事。他说,他82年工作,当时是港口局下面的一个港监处,他在某一个码头的“监督站”,也就是现在的海事处。他们站加上领导才4个人。每天骑着个自行车到码头,量吃水、看缆绳、记潮汐等等,一天到晚忙的不亦乐乎......为此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专门查了查有关海事发展的资料,供各位考公的同学参考。航务总局阶段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以原华北人民政府交通部为班底开始办公。后航务总局以原华北人民政府交通部工务处和航务局为基础筹建。1950年3月7日,海关“管理海港河道、灯塔浮标、气象报道等助航设备的职务,连同其工作人员、物资、器材全部移交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或市的港务局”。同年7月26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关于统一航务港务管理的指示》,明确提出“建立统一航务及港务管理机构——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航务总局”,并“在国内各重要商埠,如天津、广州、上海、青岛、大连等地设立区港务局,负责统一港务的管理工作。在其他港口,视需要设港务分局或办事处,受上述重要商埠区港务局之领导。”同年11月16日,交通部正式接管全国航标,交通部航务总局增设海务处及青岛、上海、厦门、广州4个区海务办事处(后改称航标处),从此结束长达80余年海关兼办海务的历史。海运管理总局阶段1951年 8月,交通部将航务总局分设为航道工程总局、海运管理总局、河运管理总局,新增船舶登记局和电信管理处。1953年4月16日,海运管理总局设海务港务总监督室,各区港务局及所属分局原航政管理机构更名为港务监督处(室),对外统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港务监督”。同年7月,遵照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批示,交通部将所辖沿海航标及相关人员移交海军管理,原交通部航务工程总局航标处职能划转海军司令部海道测量局管理,组建海军司令部海道测量部(后改称航海保证部),青岛、上海、厦门、广州4个区航标处分别并入海军司令部海道测量处。海河总局阶段1956年8月,交通部对原有机构作了调整,将海运管理总局、河运管理总局合并,改称海河运输局,增设港航监督局和航道管理局。同月,交通部船舶登记局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等地分设办事处,隶属各港港务监督建制。1958年3月,交通部大幅精简内设机构,按水、陆、空三大行业分设海河总局、公路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后改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原航务工程局、航道管理局、海河运输局、港航监督局、电讯局缩编后,并入海河总局。船舶登记局更名为船舶检验局,改为交通部直属事业单位。同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调整全国沿海航标管理体制,海军除继续负责沿海干线和军用为主的军商合用港航标管理外,分别将17处商用为主的港口航标移交相关港务局或地方交通部门管理,同时将沿海渔业航标移交当地水产部门管理,全国海区航标管理自此形成海军、交通、水产三大部门分管格局。安全监督局阶段1960年,交通部再次调整内设机构,撤撤销海河总局和公路总局。其中,原港航监督局职能划归安全监督局管理,与船舶检验局合署办公,统揽水陆运输安全管理和船舶检验工作。1961年,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又将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上海、黄埔、湛江、八所10个重要港口以及各航务工程局、航道局等下放单位的管理权收回,交通部直属港航系统渐次恢复旧制。水运总局阶段1963年4月1日,交通部撤销运输总局、基建总局、安全监督局,按专业分设公路总局、水运总局、航务工程管理局,原安全监督局的水陆交通安全生产监察职能分别划归各总局管理,港航监督部门改隶水运总局建制,船舶检验局恢复原建制。1964年7月29日,经国家编制委员会审查同意,交通部增设港务监督局,水运总局改称水运局,航务工程管理局撤销,原航标和港口航道测量管理职能划转新设基本建设司。船检港监局阶段1972年12月,原港务监督局和船舶检验局合并,改称船检港监局,对外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港口管理局阶段1978年4月1日,交通部撤销船检港监局,将其港监管理职能和水运局分管职能合并,组建港口管理局,船舶检验局恢复原建制。水上安全监督局阶段1979年3月16日,交通部撤销港口管理局,成立水上安全监督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原水运局划转港口管理局的部分职能恢复旧制。1980年10月30日,交通部将中国沿海划分为北海、东海、南海三大海区,分别在天津、上海、广州组建航标测量处,分工管理各自辖区的公用航标和港口航道测量工作。1982年9月,交通部将基本建设局分管的航标和港口航道测量管理职能划转水上安全监督局。1984至1988年间,交通部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将港务监督、海岸电台、航标测量等管理机构从港务局和航道局成建制划出,先后组建14个海上安全监督局,实行交通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交通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安全监督局阶段1988年7月16日,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局改称安全监督局,对外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称谓。海事局阶段1998年6月18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通部安全监督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2011年12月,交通运输部将航标、测绘、通信等社会公益类机构成建制从相关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