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成为一名船员,首先需要了解船上部门和职务,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船上职务发展方向,以下介绍一下船上部门和职务分类。
按照交通运输部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规则)的规定:
“第六条 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第七条 船员职务分为:
(一)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
1.船长;
2.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水手,其中大副、二副、三副统称为驾驶员;
3.轮机部船员: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其中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为轮机员;
4.无线电操作人员:一级无线电电子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二)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
第九条 船员职能根据分工分为:(一)航行;(二)货物操作和积载;(三)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四)轮机工程;(五)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六)维护和修理;(七)无线电通信。
主要职责(概述)
甲板部门
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大副:负责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负责驾驶任务,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航海图书资料管理。
三副:负责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轮机部门
轮机长:负责船舶机械推进职能。
大管轮:负责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
二管轮:负责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三管轮:负责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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