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
我国的主题为: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尊重自然、适应自然、保护自然
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保护环境 垃圾分类成为时尚
陆上有垃圾分类,
其实海上船舶很早就有垃圾分类了!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船上垃圾分类
记住这些知识点,乘船出行会用到哦!
根据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MARPOL公约) 和国内相关规定 船舶垃圾分为A至K类,共11种
船上使用颜色和标识来区分不同垃圾的存储容器
红的、蓝的、绿的、黄的……
种类很多,分类很详细
船上垃圾分类和岸上垃圾略有不同
是不是容易搞混了
那在船上产生的瓶瓶罐罐、果皮果核该如何处理呢?
接下来给您介绍几类常见垃圾的处理
塑料瓶、含塑料的包装等,属于塑料废弃物,通常存放于“红色”标记的容器中 金属罐、玻璃瓶、纸张等,属于生活废弃物,通常存放于“蓝色”标记的容器中 果皮、果核等,属于食品废弃物,通常存放于“绿色”标记的容器中 万一!如果您的耳机、充电宝等电子产品出了故障不能使用时,可要注意喽!这些电子产品垃圾在船上也是有归属的,应当归类于电子废弃物,通常存放于“黄色”标记的容器中 海船 船舶仅在航途中时才应允许在尽可能远的特殊区域外将下述垃圾排放入海,但不得: 1. 在距最近陆地不到3 n mile (海里)处将通过粉碎机或磨碎机的能通过筛眼不大于25 mm食品废弃物排放入海; 2. 在距最近陆地不到12 n mile处将未按规定处理的食品废弃物排放入海; 3. 在距最近陆地不到12 n mile处将不能用通用的卸载方法回收的货物残余排放入海。这些货物残余不应包含任何被分类为对海洋环境有害的物质; 4. 对于动物尸体应尽可能远离最近陆地排放入海; 5. 可将货舱、甲板和外表面洗涤水中包含的清洁剂或添加剂排放入海,但须对海洋环境无害(塑料不允许排放入海); 6. 公约修正后对货物残余的相关处理要求,除谷物以外的固体散装货物应按照修正案附录I的标准进行分类,以确定其是否为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若固体散装货物为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则其货物残余为K类垃圾,若为对海洋环境无害物质,则货物残余为J类垃圾。船方应当要求托运人对其托运的货物是否对海洋环境有害进行申明,并将申明随船保存至少两年。货物残余 J类入海需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K类禁止入海。 内河船舶 所有船舶垃圾应储存在垃圾收集装置中,定期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 特殊要求 1. 从事海底矿物资源勘探、开发以及相关联的近海加工的移动平台,以及泊靠这种平台或与之相距在500m 以内的一切其他船舶,禁止处理所管制的任何物料。 2. 位于距陆地12n mile 外的移动平台,以及泊靠这种平台或与之相距在500m 以内的一切其他船舶,可允许已经过粉碎机或磨碎机破碎的食品废弃物处理入海。但这种已经粉碎或磨碎的食品废弃物,应能通过筛眼不大于25mm 的粗筛。
船员帮 帮船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