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上搜救中心最新消息称:8月15日早晨4点30分左右,该中心接到报警:一艘停靠在蛇口集装箱码头的大型外籍货轮,发生船上集装箱起火!
深圳海上搜救中心随即迅速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应急、消防、海事、交通、港口等各方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海巡船、污染应急处置船艇、救助拖轮等到达现场海域开展外围警戒及交通疏导。
消防车、消防船同步开展灭火操作,并启动船上灭火系统对周边集装箱进行喷水降温,成功避免了火灾蔓延和爆炸等次生事故发生,在较短时间内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了人员和船舶安全,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海域污染。
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事故现场图片可见,涉事起火集装箱为一个OOCL招牌柜,目前尚不知道涉事集装箱柜船名航次以及挂港顺序,欢迎了解和配载此船的网友在留言区分享最新的动态,也提醒货主货代企业密切关注事故发生后相关船公司及货代的通知。
事关危险品,这家船公司再次发布重要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这起集装箱起火事故发生的三天前,也就是8月12日,OOCL东方海外就曾发布有关海事局的警示通报及危险品货物申报的提醒和相关规定。 东方海外在公告中特别强调:一旦发现有任何危险品的漏报、瞒报以及错报,将按每一集装箱收取 USD30000违约金。 8月15日,船公司美森轮船发布公告,再次郑重强调其对于危险品货物申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美森在公告里表示,对于危险品货物的瞒报、错报行为保留追究发货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对美森轮船签发提单的发货人采取限制/停止接受订舱的措施,同时征收最低每自然箱 10000 美金的违约金。 官方公告及详细安排如下: 根据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警示通报要求,并结合美森轮船在危险品货物品名申报,审核和管理流程的实际情况,现再次郑重强调我司对于危险品货物申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1各危险货物托运人需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责任,按要求采取妥善包装、温度控制等安全措施,及时将正确运输名称、数量、危险特性、控制和应急温度(需要的)、 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通报给我司,并按规定进行货物安全适运报告; 2我司自2019年7月以来,连续不间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危险品货物品名审核及危险品货物管理的相关通知规定,同时委派第三方监装机构对第三方装货仓库进行现场抽检,得到了广大客户的理解和支持。为确保运输环节的安全,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抽检的频次和力度,以提供更加良好、可靠的陆上和海洋运输环境。 3对于含有危险品货物而未如实申报或者申报类别明显错误的集装箱,美森轮船将一律坚决拒绝装载,并上报海事,海关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美森轮船对于危险品货物的瞒报、错报行为保留追究发货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对美森轮船签发提单的发货人采取限制/停止接受订舱的措施,同时征收最低每自然箱 10000 美金的违约金。 美森轮船(上海)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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