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真的可以用减员来节约开支?
船舶无休止的减员已经让本来劳累过度的海员雪上加霜,船东能否通过减员来达到节约成本开支?答案:否!作为限制船公司为了经济利益而无休止的减员,在IMO的协调下政府主管机关才形成了最低配员的法律证书。从每张最低配员的证书上的配员最低要求看,在船舶实际营运中,海员无法得到正常休息的。譬如,以14名海员作为最低配员,在欧洲班轮航线上远航抵达第1靠港后的一个星期中连续靠泊4-5个港口。超大船舶进出港船舶频繁进出港口,船长必须坚持狭水道航行,驾驶员必须上驾驶台航行值班。海员弟兄们进出港系带缆都要全力以赴,容不得少一个人。抵港后船长处理装卸事务、应对各类检查。大副靠泊后不分日夜投入协调港方处理配载事务,还要安排海员看舱值班,关心物料上下等。大副得不到足够的睡眠。驾驶员必须轮换至靠泊班,关注装卸作业。海员进出港必须全体出动系解缆。无论如何最低配员都无法让船长去调节海员休息。目前的最低配员证书无法满足国际劳工组织的2006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和IMO海事组织STCW公约要求。曾经在某次海事局组织的一次征询海员意见类型的会议,笔者提出对最低配员和海员休息的问题是海员疲劳产生的原因之一的看法望海事部门引起足够重视。某世界上最大班轮公司驻某港办事处管理人员一口否决笔者的看法,振振有词:“我们公司赋予船长绝对权力,船长可以调整驾驶员的休息,我们船上的最低14 人配员能够满足海员的休息!”18000箱位的巨轮最低配员标准只有14人真的他们公司可以在最低配员下海员能够得到足够的休息?笔者作为船长参与了船舶营运的全过程,经验告诉笔者在相同的配员下,如果也能安排过来,海员都得到足够休息的话,这倒是可以推广的经验了?!试问,一艘超级巨轮从凌晨从长江口进入外高桥码头泊位,至少需要3-4小时航程,船长必须至少提早1小时苏醒准备起锚进港。然后抵达码头后国家主管机关人员上船办事、港方办事、边防办事,船长在连续工作5个多小时后还轮不到休息。等到进港手续完成,公司的主管上船开始登轮,各种检查又开始了。所以船长将连续10多个小时得不到休息,其他海员也得陪着船长工作。整个船舶都处在疲劳状态了。船长发出抱怨,公司主管人员就会说:做船长就是对全船安全负责,你没有处理完事情怎能休息。所以这些疲劳是人为制度造成的。海员能够做到充足睡眠除非港方给予足够的停泊时间。也就说目前填写的海员作息时间表和实际海员的休息天囊之别,基本上都是作假,经不起检查!船舶任何营运活动都需要海员等量的劳动才能正常运转!因此,IMO或航运公司是否检讨海员参与营运的产生的疲劳问题,修改最低配员尽可能在法律上修整海员疲劳问题,确保船舶航行安全。现代船舶的周转需要更多的海员参与工作。应该合理增加水手,驾驶员增加驾助职位。试想,意外事故发生的付出可能远远超过雇佣海员的工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