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8 月 9 日约 0740 时,广州市某公司所属的“志 XXX2” 船在新会双水淼鑫码头卸货过程中,普通船员陈某军在砂槽内进行气动砂门开关装置的检修作业期间,胸部被砂门开关装置的气动机构柱塞终端撞击,挤压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陈某军在本次事故中已死亡,事发时没有目击证人,船上的事故现场也没有 CCTV 监控录像,通过综合分析事故船舶船员的陈述、公安部门的调查资料、船舶 AIS 历史轨迹、码头CCTV 监控录像等材料得出事故经过如下:
2023 年 8 月 9 日约 0300 时,“志 XXX2”船装载石粉 2300 吨从新会泰盛石场开往新会双水淼鑫码头。
约 0536 时,“志 XXX2”船靠泊江门新会双水淼鑫码头。
约 0548 时,“志 XXX2”船开始卸货,普通船员温某许负责操作砂门开关装置,期间还负责舱面冲洗,普通船员陈某军在砂槽中敲击(临时检修)被卡住的砂门,普通船员吴某福在房间休息,船长在餐厅休息,二副陈某壮在驾驶台值班,轮机长李某能在货舱协助卸货,轮机员汤某强在码头负责指挥船舶卸货位 置,三管轮程某高在船尾负载压载水和协助卸货。
约 0700 时,普通船员吴某福去砂槽检修 81 号砂门,发现陈某军在砂槽中 40 号砂门附近的位置走动。
约 0704 时,普通船员吴某福接替温某许操作 49 至 74 号砂门开关装置。路过船尾左舷生活区时,看见陈某军在左舷斜边舱通往主甲板的楼梯上。
约 0720 时,二副陈某壮看见陈某军从左舷斜边舱上楼梯前往主甲板。
约 0740 时,普通船员吴某福操作开启 56 至 63 号砂门开关装置,期间有几个砂门只能部分开启,后在温某许的指导下打开。吴某福操作砂门开关装置时,不清楚陈某军在砂槽中的位置。陈某军在砂槽中被56至58号砂门开关装置其中一个的气动机构柱 塞终端撞击胸部并挤压受伤。船上其他人员未发现异常情况。
约 0756 时,“志 XXX2”船卸货完毕,货舱所有砂门关闭。二副陈某壮驾驶船舶驶离码头开往新会泰盛石场,其他船员回房间休息。
约 1016 时,“志 XXX2”船到达泰盛石场对开水域锚泊。普通船员温某许到砂槽中检修 81 号砂门时,发现陈某军面朝下趴在 56 号和 57 号砂门附近,随后温某许到生活区请人帮忙,并将上述情况告知船上其他人员。
船上其他人员来到砂槽中查看情况,发现陈某军趴在砂槽内,头上戴有工作灯、身穿救生衣、胸 前挂有对讲机、穿着短裤、拖鞋,没带安全帽,船长周某灯把陈某军从趴着的状态翻到平躺的状态,发现陈某军头部前额有少量血迹,并轻拍了陈某军腰部三下,发现没有反应。
约 1038 时,船长周某灯安排轮机长李某能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同时在其他船员的协助下通过该船附属艇将陈某军送往崖门海事监管基地下游约 500 米处的岸边等待救助。
约 1105 时,120 救护车到达现场,将陈某军送往医院抢救。同时轮机长李某能拨打 110 报警。
约 1230 时,“志 XXX2”船向江门市海上搜救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后陈某军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卫生、公安部门未出具死亡时间。
陈某军安全意识淡薄,在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且未与甲板上船员沟通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砂槽,导致胸部被砂门开关装置气动机构柱塞终端撞击挤压损伤后死亡。
本次事故是船舶在卸货作业期间,因作业人员冒险进入砂槽而引起人员伤亡的单方责任事故。
“志 XXX2”船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其中陈某军安全意识淡薄,在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且未与甲板上船员沟通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砂槽,对该事故负直接责任,广州市某公司、“志 XXX2”船船长周某灯对船舶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该事故负有管理责任;陈某军是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船员帮 帮船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