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参加船员培训过程中可以请病假或事假吗?经常请假会影响考试吗?
近期,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接听团队整理了最近船员咨询较多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01问:我持有大副适任证书,但一直在船上干二副,可以用二副资历申请大副证书的再有效吗?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九条规定: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一)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轮机长担任大副、大管轮或者二副、二管轮担任三副、三管轮的,可以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02问:请问在参加船员培训过程中可以请病假或事假吗?经常请假会影响考试吗?答:学员在参加培训过程中可以按照培训机构的学员管理制度规范请、销假,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培训出勤率低于规定培训课时90%的学员,培训机构不得出具培训证明。学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相应培训项目的考试、评估。因此,对于短期培训学员,缺课可能就会导致本次培训后无法获取培训证明而无法参加考试。即使长期培训,缺课过多也会造成无法取得培训证明,导致无法参加考试。03问:听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3年内有5次补考机会,请问这个3年是从什么时候起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5次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20规则”第三十二条“初次适任考试”系指船员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后,第一次申请相应的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以所申请适任考试的理论考试准考证和评估准考证的较早日期为准。
船员帮
船长
大副
三副
水手
轮机长
大管
三管
机工
